丧偶方房屋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丧偶方房屋过户,简单来说就是在配偶去世后,将原本登记在去世配偶名下的房屋变更登记到在世一方名下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流程和涉及的法律依据。 首先,需要确定房屋的产权情况和继承人。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那么其中一半属于在世的配偶,另一半才是去世配偶的遗产。如果房屋是去世配偶的婚前个人财产,则整个房屋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接着,要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需要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在办理时,需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公证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份额等情况,然后出具继承公证书。这一步的法律依据是《公证法》,该法规定了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和程序等内容。 之后,进行房屋评估。找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评估机构会根据房屋的位置、面积、房龄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再然后,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携带继承公证书、房屋评估报告、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将房屋产权变更到在世配偶名下。这里依据的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它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等内容。 如果其他继承人对房屋继承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在世配偶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判决生效后,凭借法院的判决书也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