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一方不在了要怎么过户?
我和爱人有一套共同房产,现在爱人去世了,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会不会很麻烦呢?希望了解一下详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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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共同房产的一方不在了,办理过户主要涉及到房产的继承和变更登记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夫妻共同房产中,去世一方的份额属于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办理过户的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确定房产的归属情况和继承人。要明确该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那么房产的一半属于在世一方,另一半才是去世一方的遗产。接着,确定去世一方的法定继承人,一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步,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需要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在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比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等。公证处会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份额。 第三步,进行房产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房产的变更登记,将房产过户到相应的继承人名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的继承有争议,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继承人可以凭借法院的判决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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