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租金的情况下房产税如何征收?
我有一套房子,最近租给别人但约定了一段时间免租金。我不太清楚这种免租金的情况,房产税该怎么征收。是不用交了,还是有其他的征收方式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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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免租金情况下房产税如何征收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房产税的基本概念。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根据我国税收相关规定,对于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这是因为在免租金期间,虽然没有实际的租金收入,但房产的所有权仍属于产权人,所以要按照房产原值来计算征收房产税。 具体的计算方式是,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当地规定减除幅度为30%,一套房产原值为100万,那么计税余值就是100万×(1 - 30%) = 70万。税率方面,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则该房产每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70万×1.2% = 8400元。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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