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租金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我把房子租出去了,但是租户一直没给租金。我想问下,这种没收到租金的情况,我还需要缴纳房产税吗?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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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产税。房产税是对房产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就像是你拥有房子这个“宝贝”,国家会根据一定规则收点“保管费”。 根据我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房产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从价计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另一种是从租计征,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对于未收到租金是否缴纳房产税这个问题,关键在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和计税依据的确定。在从租计征的情况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是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也就是说,只要你把房子租出去了,不管有没有收到租金,从租计征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就已经产生了。因为从税法角度来看,租金收入是基于租赁行为的发生,而不是实际收到款项。所以,即使租户没给租金,你还是要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入来计算缴纳房产税。 不过,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未收到租金,且有相关证明材料,可能可以根据当地的税收政策申请减免或者延期缴纳。但这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核和批准。 所以,一般情况下,未收到租金也需要缴纳房产税,具体情况还得结合当地税收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不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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