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有什么规定?
我和我爱人现在还处于婚姻关系中,最近想把家里土地和房屋的权属做个变更,不知道在法律上有啥规定,需不需要交税,手续该咋办,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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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首先,从契税方面来看,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规定,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同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同样免征契税。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无论是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为一方单独所有,还是变更为双方共有,都不用缴纳契税。这一规定是为了减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财产变更的负担。其次,在办理变更手续时,一般需要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会根据相关规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的变更登记。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来进行操作,以确保变更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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