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我和我的对象一起做小生意,平时都互相帮忙干活,我负责采购和外联,他负责制作和销售。但最近我们有点矛盾,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像我们这种情侣一起做事的情况,算不算存在劳动关系呢?我想知道这里面的法律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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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支付报酬,双方形成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判断情侣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要依据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对于情侣之间,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情侣双方基于感情和生活的互助而共同参与一些事务,没有明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主体区分,没有规章制度的约束,也没有正规的劳动报酬支付体系,就很难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比如情侣一起打理家务、偶尔帮忙做一些对方的工作等,这些更多是基于情感和生活的互助,不属于劳动关系。 但如果情侣之间有一方以用人单位的形式对另一方进行管理,另一方按照要求提供劳动并获得相应报酬,双方之间的行为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那么是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例如,情侣一方开了一家公司,另一方到该公司上班,接受公司的管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领取工资,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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