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与判定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判定两者也有相应的依据。 劳动关系,简单来说,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并受劳动保护的一种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保障劳动安全等。比如,企业的员工按时上下班,接受公司的考勤管理,按照公司的工作流程完成任务,这就是典型的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则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它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劳务合作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由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在雇佣关系中,受雇人一般不需要遵守雇佣人的内部规章制度,只需要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即可。例如,家庭聘请保姆做家务,保姆按照约定完成家务工作,雇主支付报酬,这就是雇佣关系。 判定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主体方面,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雇佣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从管理程度来看,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较为严格,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雇佣关系中,雇佣人对受雇人的管理相对宽松,主要关注工作成果。在报酬支付方面,劳动关系中工资支付通常较为稳定,有固定的支付周期和标准;雇佣关系的报酬支付方式则较为灵活,可根据双方约定支付。此外,在劳动风险承担上,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承担主要的劳动风险,要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等;雇佣关系中,一般由受雇人自行承担工作中的风险,但在特定情况下,雇佣人也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