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和个人所得税之间有什么关系?


在探讨欠薪和个人所得税的关系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我国,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之一。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这里的关键在于“支付所得”。 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是实际取得所得的时间,即公司实际发放工资的时间。当出现欠薪情况时,如果公司只是暂时拖欠工资未发放,那么在工资实际发放的月份,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需要按照规定计算并预扣员工该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例如,原本3月的工资应发未发,到4月才发放,那么在4月发放工资时,公司要将3月和4月的工资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适用累计预扣法),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不过,欠薪可能会给纳税人带来一些不便和潜在影响。一方面,由于工资发放时间的延迟,可能会导致某个月的收入突然增加,从而适用更高的税率,使得当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增多。但从全年来看,只要综合所得没有变化,最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是不变的。纳税人可以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多退少补。另一方面,欠薪可能会影响纳税人的纳税记录和信用情况。虽然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欠薪导致的纳税延迟会对个人信用产生直接负面影响,但在一些需要提供纳税证明的场合,如申请贷款、购房等,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困扰。 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遇到欠薪情况,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其尽快支付工资并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或者未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可以关注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及时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查询收入和纳税记录,确保纳税信息的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