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房没到期不想租了还需要签合同吗

我租的房子还没到期,但因为工作变动得提前搬走。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要是和房东协商好退租,还需不需要签合同呀?主要是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后续有没有啥需要注意的地方,避免之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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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租房没到期不想租了,是否要签合同需分情况来看。 首先,按照《民法典》规定,已成立的租房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在没有事先约定或不符合法定情形时,提前终止合同可能要承担违约后果。 要是各方经过充分协商,都同意解除租赁关系,那么可以不签新合同,但建议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关系的协议,将协商好的内容,比如退租时间、租金结算、押金退还等事项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这样能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比如约定好房东在你退租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押金等。 另外,当事人还可以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中约定,若租户因工作调动需去外地工作导致无法继续租赁,租户有权解除合同。 还有一些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像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租赁期限未明确,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要是租赁期限确定,建议与房东协商一致后办理退房手续。对于租赁期长达六个月及以上的情况,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约定租赁期限,若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关系 。 总之,为了保障双方权益,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即便协商一致退租,最好签订相关书面协议。 相关概念: 不定期租赁:就是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相对灵活,任何一方都可以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出现时,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比如前面提到的承租人拖欠租金等情况。 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事先在合同里约定好,当某些特定情况发生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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