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能在获得补偿后再购买吗?
我家的房子要被拆迁了,会有一笔拆迁补偿款。我听说有安置房可以选择,想问问能不能用这笔补偿款去买安置房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了解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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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安置房通常是政府为了安置被拆迁户而建设的房屋,一般来说,在获得补偿后再购买安置房是可行的,但存在一些具体的情况需要考虑。 从法律概念来讲,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式。当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后,这笔补偿款就成为了被拆迁人可自由支配的资金。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如果被拆迁人不选择产权调换,而是获得了货币补偿,那么理论上可以用这笔补偿款去购买安置房。 不过,不同地区对于安置房的购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的安置房有特定的购买条件和限制,比如要求必须是符合一定条件的被拆迁户才能购买,或者对购买的时间、套数等有规定。所以,在获得补偿后打算购买安置房时,一定要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自己的购买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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