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能买卖吗

最近在考虑买套安置房,房子有房产证,但是没有土地证。心里有点纠结,不知道这样的安置房能不能买。担心后续会出现各种麻烦,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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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规定来讲,安置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是可以进行买卖行为的,不过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首先解释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房产证,简单来说,它是用来证明你对这个房子拥有所有权的凭证,也就是这个房子归你了。而土地证呢,是证明你对房子下面那块土地拥有使用权利的证件。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依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等证件材料。这就意味着,购买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安置房,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无法完成过户。比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多个条件,其中就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这说明土地相关的证件在房产交易中是很重要的。 从法律原理上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没有完成过户登记,房屋买卖在物权层面上是没有彻底完成的,买家的权益不能得到完全意义上的保障。 虽然可以买卖,但购买这种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安置房存在一定风险。比如土地证的缺失可能影响土地权益的明确和未来的土地处置,像后续的土地出让金缴纳、土地抵押等事项可能都会受到影响。 如果决定购买这类安置房,一定要谨慎。首先要明确该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否能办理土地证以及办理的流程和条件。同时,要仔细审查相关的安置协议、产权证明等文件,确保产权清晰。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关于土地证办理的责任和时间节点等问题,以此降低法律风险。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指的是对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等)享有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其变动通常需要依法进行登记才产生法律效力 。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项重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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