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我和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但不太清楚会不会涉及违约金的问题。我辞职是出于个人职业发展的考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具体在什么情形下需要支付违约金,什么情形下不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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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辞职,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通常,劳动者按照法定程序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出于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并遵循上述法定程序,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原则上无需承担违约金。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劳动者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 1. 违反服务期约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了服务期,而劳动者违反该服务期约定辞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例如,公司出资送员工去参加专业技能培训,约定服务期为5年,员工在服务期未满时辞职,就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2. 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定期限内(一般不超过两年),劳动者不得在与该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会支付竞业限制费用。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比如,某科技公司员工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到竞争对手公司工作,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如果员工因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不仅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例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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