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未满30天需要赔偿什么?
我最近打算辞职,但又等不了30天,想赶紧走人。我担心这样会面临赔偿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辞职未满30天的话,具体都需要赔偿些什么?是只要没满30天就肯定要赔,还是有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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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未满30天是否需要赔偿以及赔偿什么,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得知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存在严重过失,导致员工依法依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员工不仅不需要赔偿,还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比如公司一直不按时发工资,或者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等,员工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 要是公司没有任何不当之处,正常情况下员工须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员工没有遵守这个规定,但是其行为并没有给单位造成实际损害,单位是无权追究其责任的。比如员工提出辞职后没到30天就走了,但是工作都已经交接清楚,也没有给公司业务带来任何不良影响,公司就不能要求赔偿。 然而,如果劳动者的违法行为确实给单位带来了经济损失,单位有权要求其予以赔偿。例如,员工负责一个重要项目,还没到30天就突然离职,导致项目无法顺利推进,给公司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那公司就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相应损失。而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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