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工资应计入工资还是劳务费?
我已经退休了,现在被原单位返聘回去继续工作。每个月单位给我发钱,但我不知道这钱算工资还是劳务费。我就想搞清楚这个,因为这可能影响到交税啥的,所以想问下退休返聘工资到底该计入工资还是劳务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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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工资计入工资还是劳务费,需要依据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来判断。 如果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并且退休人员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其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种情况下双方形成的是劳动关系,退休返聘工资应计入工资薪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劳动法规,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工资所得适用工资薪金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对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发放的退休返聘工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的预扣预缴方法,为退休人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要是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退休人员独立提供劳务,并不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等,则退休返聘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有其单独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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