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未办理产权过户前毁损灭失风险由谁承担?

我买了套房子,钱都付了大半,可还没办理产权过户呢。结果前几天房子因为一场意外火灾被部分烧毁了。现在我和卖家就这损失该谁承担起了争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房屋未办理产权过户前毁损灭失的风险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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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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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交易中,未办理产权过户前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问题,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这里涉及到一个“风险转移”的概念。简单来说,风险转移就是原本由一方承担的某种不利情况(比如房屋毁损灭失)的责任,转移到另一方身上。对于房屋买卖,判断风险转移的时间点很关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看房屋有没有交付给买家。如果已经交付,那么从交付那一刻起,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就转移给买家了;要是还没交付,这个风险就还是卖家的。 举个例子,如果卖家已经把房屋的钥匙交给买家,买家可以自由进出和使用房屋了,这通常就认为房屋已经交付。之后即便没办理产权过户,一旦房屋出现毁损灭失的情况,比如遇到地震、火灾等导致房屋受损,风险一般由买家承担。 不过,还有特殊情况。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里明确约定了风险转移的时间和条件,那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比如合同约定不管是否交付,在办理产权过户后风险才转移给买家,那么在过户前,即便房屋已经交付给买家使用,风险还是卖家的。 另外,法律另有规定的,也得依照规定处理。所以,在实际的房屋买卖中,买卖双方最好在合同里明确约定风险承担的问题,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要是真遇到了纠纷,就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来确定风险到底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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