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过户就被买方转卖该怎么办?
我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当时没办理过户手续。结果最近我发现买方把房子转卖给了其他人。我现在很懵,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自己有哪些权利,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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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房子没过户就被买方转卖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分析。首先,咱们要明白“过户”的法律含义。过户其实就是在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完成过户后,房屋的所有权才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手里。在没过户之前,从法律意义上讲,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归卖方所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在这个案例中,因为房子没过户,你作为卖方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如果买方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将房子转卖,这可能涉及到无权处分。《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如果转卖的第三人是善意的,也就是他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买方没有处分权,而且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么第三人就可以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此时,你虽然失去了房屋所有权,但可以向买方主张赔偿损失,要求买方返还你卖房款并赔偿因他的行为给你造成的其他损失。 要是第三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比如他知道买方没有处分权,或者没有支付合理价格,又或者还没办理过户登记,那么你可以主张买方与第三人之间的转卖合同无效,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同时,你也可以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因为买方的转卖行为很可能违反了你和他之间的买卖合同约定。你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承担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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