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拆迁纠纷合同约定有效吗?政府强拆小产权房违法吗?


首先来说农房拆迁纠纷合同约定是否有效。合同约定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有效: 第一,行为人得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讲,就是签合同的人要能清楚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比如不能是精神不正常或者是未成年人(除非是纯获利益等特殊情况),要是不具备这个能力,签的合同可能就无效。 第二,意思表示要真实。就是说签合同的时候,大家都是真心实意的,没有被欺骗、胁迫等情况,要是有人被强迫签合同,那就不符合这个条件,合同效力就可能有问题。 第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这就是说合同的内容不能和国家的法律规定相冲突,也不能违背大家普遍认可的道德和风俗习惯。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接下来谈谈政府强拆小产权房是否违法。这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小产权房一般指没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大多属于违法建筑,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依法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当事人逾期不拆除而强拆的,属于合法强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不过,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也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意思表示: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公序良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和一般道德 。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