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过户应该去哪个部门办理?
我在农村有套房子,现在想过户给别人,但是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我担心跑错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所以想了解清楚到底要去哪个部门,办理时要带什么东西,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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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过户涉及到的部门与过户类型相关,一般主要涉及到的部门有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 首先来说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房屋过户中,如果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审批问题,就需要乡镇人民政府的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当进行房屋过户时,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过户,需要先获得乡镇人民政府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审核批准。这是因为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其使用和流转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这些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其次是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乡镇人民政府的相关审批后,接下来的过户登记手续需要到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等都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范围。所以,农村房屋过户时,当事人需要到当地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依法继承的材料、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等,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进行登记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至此房屋过户手续才算完成。 总之,农村房屋过户一般先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审核批准,再到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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