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产证没下来的房子该如何买卖,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最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各方面都很满意,可房产证还没下来。我挺想入手的,但又担心会有风险,也不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二手房产证没下来的房子究竟该怎么买卖,法律依据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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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从法律规定来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是因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重要证明,没有房产证意味着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不过,虽然存在这样的规定,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即便房产证没下来,房屋买卖合同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比如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要买卖二手房产证没下来的房子,双方可以先行签订购买协议,必要时可以进行公证,在房产证下发后进行交易。签订协议时,要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房产证办理下来的时间、办理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等。进行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和公信力。但要注意,这种交易方式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比如卖家可能反悔不卖了,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最终无法办理过户等。所以在交易前,一定要充分了解房屋的情况,谨慎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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