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能买卖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近在看二手房,有套房子各方面都挺满意,价格也合适,就是没有房产证。我不太清楚这种没证的二手房能不能买,也想知道如果买的话在法律上有没有依据和保障,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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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规定来讲,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不得买卖。房产证是对房产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得买卖交易,同时也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其中明确指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不过,虽然不能进行买卖交易办理过户,但在买卖合同效力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意味着即便没有房产证,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不过此时买方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也就是房子在法律意义上还不完全属于买方。 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交易存在诸多风险,比如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等。所以,在考虑购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时,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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