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担保协议是否构成诈骗?
我和别人签了个担保协议,现在对方说我这是诈骗。我就想知道,光凭有担保协议这一点,能不能认定我是在诈骗啊?我不太懂法律,很担心自己会被冤枉,想了解下法律上对这种情况是咋规定的。
展开


在法律上,判断有担保协议的情况是否构成诈骗,需要依据诈骗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来分析。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有担保协议本身来看,它只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通常用于保障债权的实现。如果签订担保协议的各方是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欺诈等违法情形,那么这份担保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构成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当担保协议符合这些条件时,就是有效的民事行为。 然而,如果一方在签订担保协议的过程中,故意虚构事实或者隐瞒重要真相,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并且目的是非法占有对方财物,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例如,虚构担保物的价值、隐瞒担保物已被抵押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不能仅仅因为存在担保协议就认定构成诈骗,关键在于签订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的故意和行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