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把公婆买的房子卖了又买一套房,在法律上有什么说法?

公婆之前给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们把这套房子卖了,用这笔钱又买了一套房。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新买的这套房子归属权怎么算呢?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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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归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赠与”,赠与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在您这个情况里,公婆给买房子,有可能是把房子赠与给你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公婆明确表示这套房子是赠与你们夫妻双方的,并且完成了房产登记等手续,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当你们把这套作为共同财产的房子卖掉,然后用卖房款又买了一套房时,新买的房子一般情况下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只是财产形式的转换,从一套房子变成了另一套房子,本质上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不过,如果公婆当初买房时有特别的约定,比如明确表示这房子只是赠与夫妻中的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那这房子就可能只属于受赠的一方。这种情况下,卖了房子再买新房,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新买的房子的归属可能就会复杂一些,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在买房过程中,双方对于房产的出资、归属等有新的约定,那也会按照新的约定来确定房产的归属。所以,关键还是要看公婆买房时的意思表示以及后续是否有新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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