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应该在员工年老时建立医疗保险制度?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最近在考虑养老相关的保障。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企业有没有义务在我们员工年老的时候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呢?我担心自己老了之后医疗费用没有保障,所以很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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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企业对于员工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里强调的是在职工在职期间,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医保费用,以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及后续能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而对于员工年老后,企业并没有专门为员工在年老时单独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法定义务。因为在员工在职期间,企业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员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只要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不过,如果企业自愿为年老员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等额外的医疗保障,这也是值得提倡的。但从强制性法律层面,主要是要求企业在员工在职期间履行缴纳医保费用的义务,以保障员工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年老后)在符合条件下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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