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员工原因辞退员工需要给予补偿吗?

我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最近在处理员工辞退的事情。有员工因为自身一些原因,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我们想要辞退他。我不太清楚这种因员工自身原因辞退员工的情况,公司需不需要给员工补偿?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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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咱们要明确,因员工原因辞退员工,在某些情况下是不需要补偿的,而在有些情况下可能还是需要给予补偿或者赔偿。 当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用人单位需要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这些情形包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比如公司招聘时明确了岗位要求,员工在试用期却无法达到这些要求,就属于这种情况。(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像是员工经常无故旷工,严重违背公司考勤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比如公司财务人员因失职导致公司资金出现重大损失。(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如果不属于上述第39条规定的员工过错情形,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另外,如果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种情况下辞退员工,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总之,具体是否要补偿以及补偿多少,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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