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应该给n+1还是2n?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公司突然说要辞退我,但没说具体赔偿方案。我听说有n+1和2n这些赔偿标准,我想知道在我的这种情况下,公司到底应该按照哪个标准给我赔偿啊?我不太懂这些法律规定,希望能有人详细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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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法律中,辞退员工时“n+1”和“2n”有着不同的适用情形。 首先来说说“n”,它指的是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例如工作3年,“n”就是3 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 “n+1”中的“+1”叫代通知金。只有在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员工,并且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时,才需要支付“n+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比如,员工生病医疗期满后无法再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就辞退,那就得给“n+1”赔偿。 “2n”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公司毫无理由,没有任何法定依据就辞退员工,这种情况员工就可以要求“2n”赔偿。 所以,到底公司该给你“n+1”还是“2n”赔偿,关键得看公司辞退你的原因以及辞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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