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表现不佳是否应该撤职?
我公司有个员工,工作态度不认真,业绩也总是垫底,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员工表现不好的情况,公司是不是可以直接把他撤职呢?我担心操作不当会引发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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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员工表现不佳时是否可以撤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及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撤职”在法律上可能涉及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如果要对员工进行撤职,实际上是对其工作岗位等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那么需要和员工协商并达成一致,还要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如果员工表现不好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程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不过,这里要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需要满足制定程序合法、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等条件。比如,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明确规定了员工达到何种业绩标准、违反哪些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而且员工知晓这些规定,那么当员工确实严重违反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如果员工只是表现一般或者轻微达不到要求,并不符合严重违纪的情形,公司不能随意撤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当员工表现不好时,公司不能简单地直接撤职,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司合法的规章制度来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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