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租收入需要预扣预缴增值税吗?

我有一套房子出租,每个月能收到一笔房租。最近听说房租收入可能要预扣预缴增值税,我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问下房租收入到底需不需要预扣预缴增值税呢?如果需要,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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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租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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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收入是否需要预扣预缴增值税,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对于房租收入来说,它属于提供租赁服务取得的收入,在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其他个人”指的就是自然人。也就是说,如果您是个人出租房屋,一次性收取租金,在分摊后月租金不超过15万元,就不用缴纳增值税,自然也不存在预扣预缴的问题。 要是您是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情况下,增值税是按规定的纳税期限申报缴纳,而非预扣预缴。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对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不同的取得时间和租赁方式等,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税率为9%。一般纳税人也是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存在预扣预缴的普遍情况,但跨县(市、区)出租不动产时,也需要先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再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总之,房租收入是否预扣预缴增值税要根据出租人的身份、租金收取方式、是否跨地区出租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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