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工资和社保工资是否要一致?
我在公司上班,发现公司申报的纳税工资和社保工资不一样。我不太清楚这样是否合规,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纳税工资和社保工资需不需要一致,不一致会有什么后果,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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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规定来看,纳税工资和社保工资原则上是要一致的。我们先来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纳税工资,就是我们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要用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收入,它包含了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劳动所得。社保工资则是用于计算社保缴费基数的工资,它决定了我们社保缴纳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里的“本人工资”,在实际操作中就应该和纳税工资相符。因为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而这个工资也是要计入纳税范畴的。 如果纳税工资和社保工资不一致,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如果社保工资低于纳税工资,意味着用人单位少报了工资总额,少缴纳了社保费用,这会损害职工的社保权益,职工未来在领取养老金、享受医保待遇等方面可能会受到影响。从法律责任角度,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所以,为了保障职工权益和遵守法律规定,纳税工资和社保工资应该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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