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前签了作为结婚用途,离婚时房子要分吗?
我朋友婚前买了房,当时签了协议表明房子用于结婚。现在他们要离婚了,不知道这房子能不能分,具体该怎么分不太清楚。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房产分割的判定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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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否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全额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即便买房时签了作为结婚用途,离婚时该房子仍属于购买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其次,如果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购买房产,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虽然房子是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还贷的具体金额、房产增值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再次,如果婚前购房但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或者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婚后共同所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基本原则作出判决。 最后,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房产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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