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已经签订幼儿园实习协议但还没开始工作可以不去吗?

我和一家幼儿园签了实习协议,不过还没正式开始工作。现在我有点不想去了,不知道这样行不行,会不会有啥不好的后果,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能不能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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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已经签订了幼儿园实习协议但还未开始工作是否可以不去,需要分情况来分析。 首先,实习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你签订的幼儿园实习协议通常属于书面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在法律上就具有了约束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你直接不去,从合同层面来说,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不过,由于还未开始工作,幼儿园可能尚未因你的行为遭受实际损失,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其为你的实习做了一定准备工作而产生了一些费用,如预留岗位、安排指导老师等,如果幼儿园能证明这些损失,你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你可能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协议中存在无效条款,像排除你主要权利、加重你责任、免除幼儿园主要义务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种情况下,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效,你可以不受该部分条款的约束。另外,如果协议中有约定解除的情形,当这些情形出现时,你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协议而无需承担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如果存在这些法定解除情形,你也可以解除协议。 所以,建议你先仔细查看实习协议的具体条款,与幼儿园进行友好沟通,说明你不能去实习的原因,争取协商解除协议。这样既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也能展现出良好的沟通态度和解决问题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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