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领取工伤抚恤金的标准是什么?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想了解下一次性领取工伤抚恤金的标准。我不太清楚这个标准是怎么定的,是和我的工资有关,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我很需要这笔钱来缓解目前的生活压力,所以想弄明白具体的标准。
展开


一次性领取工伤抚恤金主要涉及到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几个关键概念。工伤抚恤金其实就是因工伤导致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后,给予其本人或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是处理工伤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一次性领取工伤抚恤金的情况,在职工因工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而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如果是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还有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等。 这里所说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