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不小心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对方说要告我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我想知道这个罪名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弄坏多少钱的东西会被认定构成这个罪呢?我心里很慌,就怕一不小心就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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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指的是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的“故意”,就是说犯罪人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财物毁坏的结果,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在我国,对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数额认定标准,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数额较大的起点通常在5000元到1万元之间。例如,有些地方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数额巨大”,各地标准也有所不同,有的地方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此外,除了数额标准外,如果存在多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使数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也可能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所以,在判断是否构成该罪时,要综合考虑数额和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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