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破坏他人财产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不小心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对方说我是蓄意破坏要去报警。我想知道蓄意破坏他人财产达到什么程度警方才会立案,这样我也能清楚自己的情况严不严重,心里有个底。
展开


蓄意破坏他人财产,在法律上一般称为故意毁坏财物。简单来说,就是故意把别人的东西弄坏、损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对于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明确,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是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是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只是造成的财产损失较小,没有达到上述立案标准,那么通常不会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不用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权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对被损坏财物的所有人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一般是财物被损坏前的价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