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恶意讨薪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是个包工头,最近遇到些麻烦。有几个工人在工程还没结束,也没到结算时间时,就以各种理由闹事,还说要去告我拖欠工资,感觉他们是恶意讨薪。我想知道恶意讨薪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这样遇到类似情况我也能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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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恶意讨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并没有“恶意讨薪罪”这一明确的罪名,但恶意讨薪的行为可能涉及多个罪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可能涉及的罪名以及对应的立案标准。 首先是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对于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情形,一般会认定为情节恶劣,予以立案追诉。 其次是敲诈勒索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敲诈勒索”。 如果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达到上述标准,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此外,如果恶意讨薪行为还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也会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总之,判断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具体行为和情节,依据法律规定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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