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讨薪罪通过了吗?
我是个包工头,最近有些工人不好好干活还想多要钱,甚至想用极端方式讨薪,听说有恶意讨薪罪,不知道这个罪名有没有通过啊?我想了解下如果遇到这种恶意讨薪的情况,能不能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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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我国并没有“恶意讨薪罪”这一独立的罪名。 “恶意讨薪”通常是指讨薪者采取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非法手段或者以非法手段相威胁,向企业讨要工资,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虽然没有“恶意讨薪罪”,但如果讨薪者在讨薪过程中实施了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是会依据相应的法律来定罪处罚的。 比如,如果讨薪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该条法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如果讨薪者为了达到讨薪目的,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法律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讨薪者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即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会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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