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恶意欠薪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我想了解恶意欠薪罪的构成要素。最近在工作中,听闻有公司疑似恶意拖欠员工工资,这让我很关注到底怎样的情况才会构成恶意欠薪罪,想知道从法律层面认定恶意欠薪罪都需要考虑哪些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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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刑法里并没有“恶意欠薪罪”,准确的说法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的构成要素: 首先是犯罪主体,本罪是一般主体,单位和自然人均可构成 。这里的单位包含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自然人就是普通个人。简单说,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能成为这个罪的主体。 接着是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涵盖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道自己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会让劳动者不能及时拿到工资,产生不好的后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发生。比如明确拒绝支付工资,或者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没钱支付的假象等,都属于故意行为。 然后是客观要件,这有三个要点。一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像企业老板偷偷把公司财产转移,或者直接跑路不见人,又或者明明账户有钱却不给员工发工资;二是数额较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构成“数额较大” 。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情况在这个幅度内确定具体标准;三是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比如劳动行政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要求限期支付工资,可还是不支付。 最后是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是劳动者的财产权和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因为恶意拖欠工资,直接损害了劳动者应得的财产利益,也破坏了正常的劳动用工秩序。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概念: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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