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房屋转让给投资方涉及哪些税?


在国有企业将房屋转让给投资方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多种税种。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或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如果国有企业转让的房屋是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如果是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次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有企业转让房屋时,需要按照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适用不同的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再者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国有企业转让房屋取得的收入,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企业适用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然后是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有企业与投资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应按照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最后是契税。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由投资方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税率为3% - 5%,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