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是怎么回事?

我在处理一个债务纠纷,听说有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情况。我不太明白这两个概念,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它们对我的案件有啥影响,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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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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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过了一定时间,你再去法院告别人,法院可能就不保护你的权利了。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比如说,因为地震这种不可抗力,你没办法去法院起诉,那么在地震影响的这段时间,诉讼时效就暂停计算,等地震影响消除后,再接着算六个月,诉讼时效才结束。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你找债务人要求还钱,这就属于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从你提出要求这一刻起,之前已经计算的诉讼时效就不算了,要重新开始计算。这对于权利人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可以保障权利人有足够的时间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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