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宝直播买了假货,应该投诉发货方还是直播方?


在淘宝直播购买到假货,发货方(销售者)和直播方都可能成为被投诉对象,消费者有多种选择且二者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遭遇假货,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赔,还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里发货方作为实际销售者,直接与消费者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若所售商品为假货,其应当承担首要的赔偿责任。比如消费者购买到的商品与商家描述严重不符、经鉴定为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况,发货方就逃脱不了干系。 而直播方,如果在直播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等误导消费者购买假货的行为,也需要承担责任。比如夸大产品功效、虚假承诺产品质量等,直播方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可以先与发货方协商退款、赔偿等事宜,若发货方拒绝或拖延处理,可以向淘宝平台投诉,要求平台介入处理。若平台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消费者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行政部门投诉,甚至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权。 如果直播方确实存在过错,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可以先与直播方沟通,要求其解决问题,若沟通无果,也可以通过上述途径进行维权。 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网络交易平台:指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 连带赔偿责任:指多个责任人基于同一原因对同一债务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权利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虚假宣传: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