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房里的东西该怎么办?


如果租户出现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房里东西的情况,房东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发出书面通知。向租户发送一份书面通知,明确告知其要缴纳房租的期限,以及如果逾期不缴会有什么后果,同时要求他在一定期限内把房内物品搬走并结清房租。这么做是一种正式的告知和催缴方式,也方便留存证据,以后要是有纠纷,这个通知就能作为证明您催过租户的证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所以,租户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房租。 若租户在通知期限满了之后,还是没有履行相应义务,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租赁合同。通常在租赁合同里会写明,租户拖欠房租达到一定天数时,房东就有权解除合同。这是为了保障房东的权益,毕竟房子出租就是为了获得租金收益,如果租户一直拖欠,房东的权益就无法保障。 要是租户依旧不配合,房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房东可以要求租户支付拖欠的房租、违约金,并且请求法院判令租户腾空房屋并搬走物品。在这个过程中,房东要准备好租赁合同、催缴通知等相关证据,用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证据充分的话,法院才更有可能支持您的诉求。 当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后,如果租户还是不搬走物品,房东可以在公证人员见证或者相关部门监督下,对物品进行妥善保管。由此产生的费用,房东可以要求租户承担。同时,房东也可以将房屋另行出租。这么做既能保证租户物品的安全,又能避免自己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相关概念: 租赁合同:就是房东和租户签订的,规定双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需要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目的是对违约行为进行约束和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