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为有哪几种?
我在做生意的时候感觉有些同行的做法像是垄断,但又不太确定。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垄断行为具体有哪几种呢?这样我就能判断遇到的情况是不是垄断了,也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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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首先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这就好比几个同行商家商量好一起抬高价格,限制产量,这样消费者就只能接受他们定的高价,没有其他选择。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等垄断协议。同时,第十四条也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等垄断协议。 其次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如果一个企业在市场上占据了非常大的份额,它就可能滥用这种优势,比如强迫交易相对人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等。《反垄断法》第十七条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了详细列举。 最后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如果一个企业通过并购等方式不断扩大规模,可能会导致市场上竞争减少,形成垄断。《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规定了申报制度,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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