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多久之内申报有效?
我前段时间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想去申报工伤,但是不清楚这个有没有时间限制。我就想知道工伤在多久之内申报才是有效的呢?超过时间申报会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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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分为单位申报和职工个人或其近亲属申报,二者的有效申报时间是不同的。 首先,从单位申报方面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说,单位正常情况下要在30天内申报,如果没在这个时间内申报,这期间产生的相关工伤费用就由单位自己承担了。 其次,从职工个人、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申报来看。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就给了职工一方一个补充申报的机会,但也必须在1年内进行申报。所以,职工要时刻关注自己的权益,如果单位没有及时申报,自己要在规定时间内去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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