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普通住宅的增值税是怎样规定的?
我有一套普通住宅想要出售,不太清楚在销售过程中增值税方面的规定。比如税率是多少,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计算方式是怎样的等等。希望能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法律规定,好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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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普通住宅涉及的增值税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了解。首先,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在销售普通住宅时,就住宅增值的部分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款。 对于北上广深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这里的依据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 而在北上广深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计算增值税时,全额缴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 + 5%)×5% ;差额缴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购买住房价款)÷(1 + 5%)×5% 。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政策是针对个人销售住房的情况。如果是企业销售普通住宅,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会有不同的规定。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新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税率为9% 。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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