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指哪些?
我受了工伤,听说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但不太清楚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是只涵盖后续的治疗费用,还是也包含康复费用、药品费用这些呢?我想了解清楚这个补助金的具体范围,看看自己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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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用于后续医疗保障的一次性费用。它主要是为了帮助工伤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对可能发生的旧伤复发治疗等医疗支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其具体的支付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费用水平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补助金的计算会结合伤残等级和当地规定的月数来确定。比如,有些地方可能规定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20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为18个月等。 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用途主要是用于工伤相关的医疗费用,但具体的使用范围并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通常包括因工伤复发而产生的治疗费用、康复费用、必要的检查费用、药品费用等。不过,这些费用应当是合理且与工伤直接相关的。如果超出了合理范围,可能就无法从该补助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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