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中什么可以进行评估?
我家房子要拆迁了,但是我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到底哪些东西是可以进行评估的。是只评估房子本身,还是里面的装修、附属设施这些也算呢?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弄清楚具体的评估范围。
展开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有多个方面是可以进行评估的。首先,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是可以评估的。这指的就是房子本身的价值,包括它的建筑面积、建造结构、成新程度等因素综合决定的价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其次,房屋装修装饰的价值也能评估。房屋内的装修情况,如墙面的装饰、地面的铺设、门窗的材质等,都会影响房屋的整体价值。对于这部分,评估机构会根据装修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以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虽然条例中没有明确单独提及装修装饰,但它是房屋价值的一部分,应当在评估补偿中予以体现。 再者,附属设施同样可以评估。像院子里的水井、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这些都是房屋的一部分,它们的存在也会对房屋的整体价值产生影响。评估机构会对这些附属设施进行勘查和评估,确定其价值后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如果是商业用房,停产停业损失也是可以评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领营业执照可以找人代领吗?
- 医保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 哪些权利不属于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
- 租房抵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 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可以提询在押犯人?
- 派出所和拘留所的区别是什么?
- 公司注销当月税已申报,还能开发票吗?
- 行政管理人员相对人有哪些救济权利的方式?
- 公安案件公安没立案,嫌疑人会有编号吗?
- 交通事故没有住院是否有营养费?
- 土地处于查封状态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
- 平安养老和泰康养老如何回归主业?
- 《民事诉讼法解释》修改了几次?
- 侵害商标权纠纷的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 医疗事故调解后多久结案?
- 事实婚姻由谁来证明有效?
- 工伤住院的伙食费营养费如何报销?
-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大家都在问
- 领营业执照可以找人代领吗?
- 医保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 哪些权利不属于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
- 租房抵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 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可以提询在押犯人?
- 派出所和拘留所的区别是什么?
- 公司注销当月税已申报,还能开发票吗?
- 行政管理人员相对人有哪些救济权利的方式?
- 公安案件公安没立案,嫌疑人会有编号吗?
- 交通事故没有住院是否有营养费?
- 土地处于查封状态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
- 平安养老和泰康养老如何回归主业?
- 《民事诉讼法解释》修改了几次?
- 侵害商标权纠纷的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 医疗事故调解后多久结案?
- 事实婚姻由谁来证明有效?
- 工伤住院的伙食费营养费如何报销?
-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