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门诊发票备注有自付是什么意思?

去医院看门诊,拿到发票后发现备注栏写着“自付”,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是这部分费用完全要自己承担,不能报销吗?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这个“自付”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影响我的报销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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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诊自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门诊发票备注中的“自付”指的是在医疗费用中,需要由参保人员自己承担的那部分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医保不会报销这部分钱,得自己掏腰包支付。 在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里,根据不同的医保政策和规定,医疗费用通常会分为几个部分。一部分是医保可以报销的,这部分费用由医保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和范围来支付;而另一部分就是需要参保人员自付的费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例,该法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应当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其中,对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但同时也明确了,有一些费用是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这部分就可能会作为自付费用出现在门诊发票上。 一般来说,自付费用产生的原因有多种。比如,使用了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诊疗项目或者医疗服务设施;或者是在就医过程中,超过了医保报销的起付线、封顶线,以及报销比例之外的费用等。 对于参保人员而言,了解门诊发票上“自付”的含义非常重要。这有助于我们清楚自己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合理规划医疗开支。同时,如果对发票上的自付费用有疑问,也可以向医院的医保部门或者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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