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费和个人自付有什么区别?
我去医院看病后,拿到费用清单,上面有个人自费和个人自付两项费用。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想知道在法律规定或者医保政策里,它们的区别是啥,是怎么界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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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费和个人自付是医保费用结算中常见的两个概念,虽然它们都涉及参保人自己承担费用,但含义和范围有所不同。 个人自费指的是参保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需要完全由个人自己承担的费用。比如,一些不在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等,都需要参保人自己掏钱支付。这部分费用在就医时,医院或医疗机构会直接告知参保人该项目需自费。 个人自付则是指参保人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经过医保报销后,仍然需要由个人按照一定比例承担的那部分费用。通常,医保报销有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规定。起付线以下的费用、超过报销比例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以及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都属于个人自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患病时能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部门规定。所以,个人自费和个人自付的界定是基于国家相关医保政策和法规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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