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中社保局会赔偿些什么?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要申请赔偿。我想知道社保局在工伤赔偿里会赔偿哪些项目,这些赔偿对我后续的生活和治疗很重要,所以希望了解清楚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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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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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赔偿中,社保局主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社保局可能赔偿的项目。 首先是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指的是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各类医疗支出,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还有后续为了恢复身体功能而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工伤住院期间,社保局会给予一定的伙食补助费用,用于补贴其在住院期间的饮食开销。具体的补助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再者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若工伤职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以及在外地就医期间的食宿费用,在经过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后,也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然后是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当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被评定伤残等级,还会有相应的赔偿。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根据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月数发放的补偿费用。从一级伤残到十级伤残,发放月数不同,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生活护理费方面,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还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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