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前台没做满一年会怎样?
我在一家酒店当前台,入职时说要做满一年。但现在家里有事,我可能没办法做满一年了。我想知道没做满一年会有什么后果,比如工资会不会少发,我需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之类的,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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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看你与酒店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如果劳动合同里明确规定了工作期限为一年,而你没做满一年就离职,从法律上来说,这属于你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你按照这个规定提前通知酒店,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对于工资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只要你为酒店提供了劳动,酒店就应该按照你实际工作的天数和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你工资,不能因为你没做满一年就少发或者不发工资。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条款,并且酒店为你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你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那么当你违反服务期约定时,可能需要按照约定向酒店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酒店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酒店要求你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总的来说,没做满一年本身并不一定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关键是要看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你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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