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与作案现场对不上会怎样?
我遇到个事儿,警方在调查一起案件时,发现收集到的物证和作案现场的实际情况对不上。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想知道后续会怎么处理,这个物证还能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物证与作案现场对不上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物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它是司法实践中广泛使用的一种证据,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 当出现物证与作案现场对不上的情况时,会涉及到证据的关联性和真实性问题。证据的关联性要求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的联系,能够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如果物证与作案现场对不上,那么它与案件的关联性就会受到质疑。例如,在盗窃案件中,现场发现的脚印尺寸与嫌疑人的鞋子尺寸严重不符,这个脚印作为物证就很难直接证明嫌疑人到过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有更详细的规定。对于物证,应当着重审查其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是否附有相关笔录、清单,笔录、清单是否经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物品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物品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等是否注明清楚。如果物证与作案现场对不上,很可能在审查过程中被认为不符合证据的要求。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物证与作案现场对不上,司法机关会进一步调查核实。可能会重新勘查现场,再次收集相关证据,以确定该物证是否真的与案件无关,或者是否存在收集、保管过程中的失误。如果经过调查,确实无法证明该物证与案件有联系,那么它就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反之,如果能够找到合理的解释,说明物证与现场之间的差异是有原因的,并且不影响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那么该物证仍然可以被采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